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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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以下简称《地基规范》),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3个设计等级。 根据建筑……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以下简称《地基规范》),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3个设计等级。

根据建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即应验算地基变形)​。

(3)表2.2所列范围内的丙级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还应验算其稳定性。

(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还应进行抗浮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