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回答
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是根据国家的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在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具体内容是:
(1)协助业主考查、选择、确定施工队伍,并参加合同谈判。
(2)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在授权范围内的其他指令。
(3)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工程项目建设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5)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6)审查有关材料的性能、质量与操作工艺,监督有关工程试验。
(7)签认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
(8)处理有关工程变更事项。
(9)处理有关索赔事项。
(10)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主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写出评估报告。
(12)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