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我国招标方式有两种,即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由业主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或行业刊物上,或在电视、电台上发布招标广告,凡对此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承包商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经业主资格预审合格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这种投标方式的优点是业主有较大的选择范围,能更好地实施竞争,打破垄断,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但这种招标方式投标单位较多,审查投标者资格和标书的工作量也较大,所花费用较多,招标过程需要的时间较长。
(2)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制性选择招标。业主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资料或咨询公司提供的材料,依据企业的信誉、技术水平,以往承担的类似工程的质量、资金、技术力量、设备状况、经营能力等条件,邀请某些承包商来参加投标。邀请招标的承包商的数量可根据工程规模来确定,一般以5~10家为宜,但不能少于3家。邀请的承包商名单要经过慎重选择,应尽量保证选定的单位都符合招标条件要求,以利评标时主要依据报价的高低来选定中标单位。
这种方式因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数量有限,既可以节省招标费用,缩短招标时间,又可提高承包商的中标概率,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利。但这种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可能漏掉一些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后起承包商。